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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根据商标原则“申请在先原则”来看的话,就是谁的商标先申请,谁就拥有在先申请权,那么后申请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就会被驳回,但如果是同一天申请的商标又该怎么办呢?
《商标法》规定:
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,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,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,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;同一天申请的,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,驳回其他人的申请,不予公告。若均无使用证据或证据无效的,则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谁的申请有效。
实际判定流程:
一、通过申请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判定:
在遇到商标同日申请的情况话,商标局首先会要求商标申请人,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效的在先使用商标证据,从而判定谁能获得商标申请资格。
二、友好协商,自行解决:
若双方都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,或出现同日使用、均为使用的等无法分出胜负的情况,双方商量好商标归谁,然后以书面协议的形式告知商标局,以决定谁能获得商标申请资格;
三、通过抽签决定
不愿意协商或协商未果的,商标局将以抽签的形式来确定申请人。
综上所述,还是要早点申请注册比较好,否则很容易就会被他人抢先申请注册,如果也在申请前就使用商标的话,一定要保留商标的使用证据,以便在遇见同日申请的商标能拿出在先使用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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